译文
黄山高耸四千仞,莲花攒簇三十二峰。
丹崖对峙夹石柱,有的像莲花苞,有的像金芙蓉。
忆往昔,我曾登临绝顶,放眼远眺天目山上的老松。
仙人炼玉的遗迹尚在,羽化升仙处还留有遗踪。
我知道今天你要独往黄山,也许可以和温伯雪相逢。
为采撷精华辞别五岳,攀岩临穴,经历艰险千万重。
归来闲居白鹅岭上,渴了饮丹砂井中水。
凤凰叫时我即来,你要准备云霓车驾一起游览天宫。
来往陵阳仙山东,行走在芬芳的桂树丛中。
回曲溪流十六渡,青山如嶂立晴空。
以后我还会时常来访问,乘着弓桥步入彩虹中。
注释
黄山:古称黟山,唐改黄山。在安徽省南部,跨歙、黔、太平、休宁四县。
菡萏:即荷花。
天目:山名,在浙江临安县西北,上有两湖若左右目,故名天目。
炼玉:指炼仙丹。
羽化:指成仙而去。黄山有炼丹峰,高八百七十初,相传浮丘公炼丹于峰顶,经八甲子,丹始成。
温伯雪:名伯,字雪子。李白此处借其名以喻温处士。独往:谓离群而隐居。
丹砂井:黄山东峰下有朱砂汤泉,热可点茗,春时即色微红。
凤吹:用仙人王子乔吹笙作凤鸣事。
云车:仙人所乘。
陵阳:即陵阳山,在安徽泾县西南。相传为陵阳子明成仙处。
桥:指仙人桥,又名天桥、仙石桥,在炼丹台,为黄山最险之处。两峰绝处,各出峭石,彼此相抵,有若笋接,接而不合,似续若断,登者莫不叹为奇绝。
参考资料:
黄山有“三十六大峰,三十六小峰”,石柱峰、吴蓉峰、莲花峰,均高耸峭拔。直刺青天,形如蓬荷。王琦在解释前两句诗时说:“诗意则谓黄山三十二峰曲口莲花,丹崖夹峙中,植立若柱然,其顶之圆平者如菡萏之未舒,其项之开放者,如关蓉之己秀。未尝专指三峰而言也”
诗人自叙曾游黄山,描写其高峻神秀,有神仙遗踪。 黄山的朱砂泉,自朱砂峰流来,酌饮甘芳可口,浴洗令人心境清廓。气爽体舒。自己来到黄山时,有仙乐呜奏,温处士整理仙车相迎。以后我还会时常来访问,踏着彩虹化成的石桥,拜访温处士。
诗人以丰宫的想像、生动的笔触描绘出黄山壮丽多姿的景象;点出众降、练玉处、丹沙井,使人获得非常亲切的美感。
诗人凭借他“伊者升绝顶”,游览黄山所得到的印象,根据所送的朋友的“处士”身份及其归居之地,驰骋想象和联想,运用有关的神话传说,创作出了这篇具右浪漫主义特色的作品。前八句正面写黄山,描写它高峡、秀丽,是神仙修炼之地,为写送温处士归山养真修造作为铺垫。 以下十四句从“送”字着笔,是全诗的主旨,中分数层;先写与温处士相遇;次写温处士是游五岳归来,归休黄山白鹅旧居,并希望他在归休之地得道成仙,以引渡自己;再次,“去去”四勺,是写同温处士分手时道剔的话,想象他在途中的经历和将要见到的景象;最后两句写他日相访,表达了诗人对温处士的感情。诗中表现出一种飘然欲仙的浪漫主义色彩。
参考资料:
根据裴斐编的《李白年谱简编》,此诗作于公元754年(唐玄宗天宝十三载)李白五十四岁时。当时李白与魏万别后,游宣城(今属安徽省)、南陵(今属安徽省)、秋浦(今安徽省贵池县),并登黄山。在他的好友温处士将归黄山白鹅峰旧居时,李白将黄山美景描绘成此诗赠别。
参考资料:
李白(701年-762年) ,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,又号“谪仙人”,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,被后人誉为“诗仙”,与杜甫并称为“李杜”,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“小李杜”区别,杜甫与李白又合称“大李杜”。据《新唐书》记载,李白为兴圣皇帝(凉武昭王李暠)九世孙,与李唐诸王同宗。其人爽朗大方,爱饮酒作诗,喜交友。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,有《李太白集》传世,诗作中多为醉时写就,代表作有《望庐山瀑布》《行路难》《蜀道难》《将进酒》《明堂赋》《早发白帝城》等多首。
壬戌之秋,七月既望,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。清风徐来,水波不兴。举酒属客,诵明月之诗,歌窈窕之章。少焉,月出于东山之上,徘徊于斗牛之间。白露横江,水光接天。纵一苇之所如,凌万顷之茫然。浩浩乎如冯虚御风,而不知其所止;飘飘乎如遗世独立,羽化而登仙。(冯 通:凭)
于是饮酒乐甚,扣舷而歌之。歌曰:“桂棹兮兰桨,击空明兮溯流光。渺渺兮予怀,望美人兮天一方。”客有吹洞箫者,倚歌而和之。其声呜呜然,如怨如慕,如泣如诉;余音袅袅,不绝如缕。舞幽壑之潜蛟,泣孤舟之嫠妇。
苏子愀然,正襟危坐,而问客曰:“何为其然也?”客曰:“‘月明星稀,乌鹊南飞。’此非曹孟德之诗乎?西望夏口,东望武昌,山川相缪,郁乎苍苍,此非孟德之困于周郎者乎?方其破荆州,下江陵,顺流而东也,舳舻千里,旌旗蔽空,酾酒临江,横槊赋诗,固一世之雄也,而今安在哉?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,侣鱼虾而友麋鹿,驾一叶之扁舟,举匏樽以相属。寄蜉蝣于天地,渺沧海之一粟。哀吾生之须臾,羡长江之无穷。挟飞仙以遨游,抱明月而长终。知不可乎骤得,托遗响于悲风。”
苏子曰:“客亦知夫水与月乎?逝者如斯,而未尝往也;盈虚者如彼,而卒莫消长也。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,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;自其不变者而观之,则物与我皆无尽也,而又何羡乎!且夫天地之间,物各有主,苟非吾之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。惟江上之清风,与山间之明月,耳得之而为声,目遇之而成色,取之无禁,用之不竭。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,而吾与子之所共适。”(共适 一作:共食)
客喜而笑,洗盏更酌。肴核既尽,杯盘狼籍。相与枕藉乎舟中,不知东方之既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