仇远(1247年~1326年),字仁近,一字仁父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因居余杭溪上之仇山,自号山村、山村民,人称山村先生。元代文学家、书法家。元大德年间(1297~1307)五十八岁的他任溧阳儒学教授,不久罢归,遂在忧郁中游山河以终。
绝代祇西子,众芳惟牡丹。月中虚有桂,天上漫誇兰。
夜濯金波满,朝倾玉露残。性应轻菡萏,根本是琅玕。
夺目霞千片,凌风绮一端。稍宜经宿雨,偏觉耐春寒。
见说开元岁,初令植御栏。贵妃娇欲比,侍女妒羞看。
巧类鸳机织,光攒麝月团。暂移公子第,还种杏花坛。
豪士倾囊买,贫儒假乘观。叶藏梧际凤,枝动镜中鸾。
似笑宾初至,如愁酒欲阑。诗人忘芍药,释子愧栴檀。
酷烈宜名寿,姿容想姓潘。素光翻鹭羽,丹艳赩鸡冠。
燕拂惊还语,蜂贪困未安。倘令红脸笑,兼解翠眉攒。
少长呈连萼,骄矜寄合欢。息肩移九轨,无胫到千官。
日曜香房拆,风披蕊粉乾。好酬青玉案,称贮碧冰盘。
璧要连城与,珠堪十斛判。更思初甲坼,那得异泥蟠。
骚咏应遗恨,农经祇略刊。鲁班雕不得,延寿笔将殚。
醉客同攀折,佳人惜犯干。始知来苑囿,全胜在林峦。
泥滓常浇洒,庭除又绰宽。若将桃李并,更觉效颦难。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爆,杀狼亦可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