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国辅,唐代诗人。吴郡(今苏州)人,一说山阴(今浙江绍兴)人。开元十四年(726)登进士第,历官山阴尉、许昌令、集贤院直学士、礼部员外郎等职。天宝十一载(752),因受王鉷案牵连被贬为竟陵司马。与陆鸿渐交往,品茶评水,一时传为佳话。事迹散见《新唐书·艺文志四》、《唐诗纪事》卷一五、《唐才子传》卷二。国辅诗以五绝著称,深得南朝乐府民歌遗意。殷璠《河岳英灵集》云:“国辅诗婉娈清楚,深宜讽味。乐府数章,古人不及也。”原集至宋代已佚。
晋人归楚公子谷臣,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,以求知罃。于是荀首佐中军矣,故楚人许之。
王送知罃,曰:“子其怨我乎?”对曰:“二国治戎,臣不才,不胜其任,以为俘馘。执事不以衅鼓,使归即戮,君之惠也。臣实不才,又谁敢怨?”
王曰:“然则德我乎?”对曰:“二国图其社稷,而求纾其民,各惩其忿,以相宥也,两释累囚,以成其好。二国有好,臣不与及,其谁敢德?”
王曰:“子归何以报我?”对曰:“臣不任受怨,君亦不任受德。无怨无德,不知所报。”
王曰:“虽然,必告不谷。”对曰:“以君之灵,累臣得归骨于晋,寡君之以为戮,死且不朽。若从君之惠而免之,以赐君之外臣首;首其请于寡君,而以戮于宗,亦死且不朽。若不获命,而使嗣宗职,次及于事,而帅偏师以脩封疆,虽遇执事,其弗敢违。其竭力致死,无有二心,以尽臣礼。所以报也!
王曰:“晋未可与争。”重为之礼而归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