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国辅,唐代诗人。吴郡(今苏州)人,一说山阴(今浙江绍兴)人。开元十四年(726)登进士第,历官山阴尉、许昌令、集贤院直学士、礼部员外郎等职。天宝十一载(752),因受王鉷案牵连被贬为竟陵司马。与陆鸿渐交往,品茶评水,一时传为佳话。事迹散见《新唐书·艺文志四》、《唐诗纪事》卷一五、《唐才子传》卷二。国辅诗以五绝著称,深得南朝乐府民歌遗意。殷璠《河岳英灵集》云:“国辅诗婉娈清楚,深宜讽味。乐府数章,古人不及也。”原集至宋代已佚。
河南乐羊子之妻者,不知何氏之女也。
羊子尝行路,得遗金一饼,还以与妻。妻曰:“妾闻志士不饮‘ 盗泉’之水,廉者不受嗟来之食,况拾遗求利,以污其行乎!”羊子大惭,乃捐金于野,而远寻师学。
一年来归,妻跪问其故,羊子曰:“久行怀思,无它异也。”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:“此织生自蚕茧,成于机杼。一丝而累,以至于寸,累寸不已,遂成丈匹。今若断斯织也,则捐失成功,稽废时日。夫子积学,当‘日知其所亡’,以就懿德;若中道而归,何异断斯织乎?”羊子感其言,复还终业,遂七年不返。
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,姑盗杀而食之,妻对鸡不餐而泣。姑怪问其故。妻曰:“自伤居贫,使食有它肉。”姑竟弃之。后盗欲有犯妻者,乃先劫其姑。妻闻,操刀而出。盗人曰:“释汝刀从我者可全,不从我者,则杀汝姑。”妻仰天而叹,举刀刎颈而死。盗亦不杀其姑。太守闻之,即捕杀贼盗,而赐妻缣帛,以礼葬之,号曰“贞义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