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我敲打树枝赶走了树上的黄莺,不让它在树枝上不停鸣叫。
它的叫声会惊破我的好梦,不能到辽西与戍守边关的亲人相见。
注释
辽西:古郡名,在今辽宁省辽河以西地方。
妾:女子的自称。
莫:不。
参考资料:
这首诗,语言生动活泼,具有民歌色彩,而且在章法上还有其与众不同的特点:它通篇词意联属,句句相承,环环相扣,四句诗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,达到了王夫之在《夕堂永日绪论》中为五言绝句提出的“就一意圆净成章”的要求。这一特点,人所共称。谢榛在《四溟诗话》中曾把诗的写法分为两种:一种是“一句一意”,“摘一句亦成诗”,如杜甫诗“日出篱东水,云生舍北泥。竹高鸣翡翠,沙僻舞鹍鸡”(《绝句六首》之一),属于此类;另一种是“一篇一意”,“摘一句不成诗”,这首《春怨》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。王世贞在《艺苑卮言》中更赞美这首诗的“篇法圆紧,中间增一字不得,着一意不得”。沈德潜在《唐诗别裁》中也说:“一气蝉联而下者,以此为法。”
但这些评论只道出了这首诗的一个方面的特点,还应当看到的另一特点是:它虽然通篇只说一事,四句只有一意,却不是一语道破,一目了然,而是层次重叠,极尽曲析之妙,好似抽蕉剥笋,剥去一层,还有一层。它总共只有四句诗,却是每一句都令人产生一个疑问,下一句解答了这个疑问,而又令人产生一个新的疑问。这在诗词艺术手法上是所谓“扫处还生”。
诗的首句似平地奇峰,突然而起。照说,黄莺是讨人欢喜的鸟。而诗中的女主角为什么却要“打起黄莺儿”呢?人们看了这句诗会茫然不知诗意所在,不能不产生疑问,不能不急于从下句寻求答案。第二句诗果然对第一句作了解释,使人们知道,原来“打起黄莺儿”的目的是“莫教枝上啼”。但鸟语与花香本都是春天的美好事物,而在鸟语中,黄莺的啼声又是特别清脆动听的。人们不禁还要追问:又为什么不让莺啼呢?第三句诗说明了“莫教啼”的原因是怕“啼时惊妾梦”。但人们仍不会满足于这一解释,因为黄莺啼晓,说明本该是梦醒的时候了。那么,诗中的女主角为什么这样怕惊醒她的梦呢?她做的是什么梦呢?最后一句诗的答复是:这位诗中人怕惊破的不是一般的梦,而是去辽西的梦,是惟恐梦中“不得到辽西”。
到此,读者才知道,这首诗原来采用的是层层倒叙的手法。本是为怕惊梦而不教莺啼,为不教莺啼而要把莺打起,而诗人却倒过来写,最后才揭开了谜底,说出了答案。但是,这最后的答案仍然含意未伸。这里,还留下了一连串问号,例如:一位闺中少女为什么做到辽西的梦?她有什么亲人在辽西?此人为什么离乡背井,远去辽西?这首诗的题目是《春怨》,诗中人到底怨的是什么?难道怨的只是黄莺,只怨莺啼惊破了她的晓梦吗?这些,不必一一说破,而又可以不言而喻,不妨留待读者去想象、去思索。这样,这首小诗就不仅在篇内见曲折,而且还在篇外见深度了。
如果从思想意义去看,它看来只是一首抒写儿女之情的小诗,却有深刻的时代内容。它是一首怀念征人的诗,反映了当时兵役制下广大人民所承受的痛苦。
参考资料:
五人者,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,激于义而死焉者也。至于今,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,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;且立石于其墓之门,以旌其所为。呜呼,亦盛矣哉!
夫五人之死,去今之墓而葬焉,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。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贵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死,死而湮没不足道者,亦已众矣;况草野之无闻者欤?独五人之皦皦,何也?
予犹记周公之被逮,在丙寅三月之望。吾社之行为士先者,为之声义,敛赀财以送其行,哭声震动天地。缇骑按剑而前,问:“谁为哀者?”众不能堪,抶而仆之。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,公之逮所由使也;吴之民方痛心焉,于是乘其厉声以呵,则噪而相逐。中丞匿于溷藩以免。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,按诛五人,曰颜佩韦、杨念如、马杰、沈扬、周文元,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。
然五人之当刑也,意气扬扬,呼中丞之名而詈之,谈笑以死。断头置城上,颜色不少变。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,买五人之头而函之,卒与尸合。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。
嗟乎!大阉之乱,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,四海之大,有几人欤?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,素不闻诗书之训,激昂大义,蹈死不顾,亦曷故哉?且矫诏纷出,钩党之捕遍于天下,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,不敢复有株治;大阉亦逡巡畏义,非常之谋难于猝发,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,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。
由是观之,则今之高爵显位,一旦抵罪,或脱身以逃,不能容于远近,而又有剪发杜门,佯狂不知所之者,其辱人贱行,视五人之死,轻重固何如哉?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,赠谥褒美,显荣于身后;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,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,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,斯固百世之遇也。不然,令五人者保其首领,以老于户牖之下,则尽其天年,人皆得以隶使之,安能屈豪杰之流,扼腕墓道,发其志士之悲哉?故余与同社诸君子,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,而为之记,亦以明死生之大,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。
贤士大夫者,冏卿因之吴公,太史文起文公、孟长姚公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