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绛(1008—1083),字厚之,钱塘人,一说字厚之。北宋大臣、文学家。祖籍南城县东兴乡苏源村(今江西省黎川县荷源乡苏源村)人,祖父元德昭为五代吴越丞相,遂为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生于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,生而敏悟,5岁能作诗。以廷试误赋韵,得学究出身。再举登第,调江宁推官。迁江西转运判官,知台州。侬智高反岭南,宿军邕州;绛供军饷有功。累迁翰林学士,拜参知政事。后罢知颍州,以太子太保致仕。神宗元丰六年卒,年76,谥“章简”。著有《玉堂集》、《全宋词》存其词2首,《宋诗纪事》存其诗6首。
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,以“恣行酷政,民冤无告”劾去。
去之日,百姓遮府门愿留者,顷刻合数千人,手持牒以告摄郡事。摄郡事振手止之,辄直前不顾;则受其牒,不敢以闻。
明日出府,相与拥车下,道中至不可顿足。则冒禁行城上,累累不绝。拜且泣下,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。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,且泣下。君为之抆泪,告以君命决不应留;辄柴其关如不闻。
日且暮,度不可止,则夺剌史车置道旁,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,燃火风雪中围守之。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,盖千数百人而未止。
又明日,回泊通波亭,乘间欲以舟去,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,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。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,委曲谕之,且却且行。久乃曰:“愿公徐行,天子且有诏矣。”公首肯之。道稍开,公疾驰径去。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,责诮怒骂,不啻仇敌。
呜呼!大官,所尊也;民,所信也。所尊之劾如彼,而所信之情如此,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,将从智者而问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