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小河里的水啊汩汩流淌,光洁的山石被冲刷激荡。士兵白衣红领整装待发,跟随他从曲沃奔赴疆场。我们见到了勇武的桓叔,还有什么不欢乐的地方?
小河里的水啊汩汩流淌,光洁的山石白得发光亮。士兵白衣红袖整装待发,跟随他从鹄邑奔赴疆场。我们见到了勇武的桓叔,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地方?
小河里的水啊汩汩流淌,水底山石映出粼粼波浪。我刚刚得到起事的命令,不敢轻易告人传播四方。
注释
扬:激扬。一说扬为地名。
凿凿:鲜明貌。一说形容石头高低不平之状。
襮(bó):绣有黼文的衣领,或说衣袖。
从:随从,跟随。沃:曲沃,地名,在今山西闻喜县东北。
既:已。君子:指桓叔。
云何:如何。云,语助词。
皓皓:洁白状。
绣:刺方领绣。
鹄(hú):邑名,即曲沃;一说曲沃的城邑。
其忧:有忧。
粼粼:清澈貌。形容水清石净。
命:命令,政令。▲
此诗以然扬之水”开篇,是一种起兴,并以之比晋衰澈将叛之。小河之水缓缓地流淌,流经水底的白石,清澈见底,映出粼粼的波纹。这是一个平静安祥的环境。谁知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,有一个很大的事变阴谋正在酝酿着。一映士兵身着白衣红领,准备在曲沃起事。他们看到了敬爱的桓叔将有所作为,非常高兴。跟随未来之主,必将成为有功之臣。所以,很多造反起家的人,历来是有所图、有所为、有所得的。
此诗一唱三叹,反复歌咏着扬之水,白石白,以此映衬着白衣红袖,旗甲鲜明,说明队伍正在整装待发。他们看到自己的领袖胜券在握,踌躇满志,不禁喜上眉稍,根本没有不成功的担忧。所以很自然地耳语起来。这样也使此诗笼罩着一种紧张又神秘的气氛。
诗中然素衣朱襮”、然素衣朱绣”是指诸侯的衣服,程俊英认为这是叛变者所穿。蒋立甫反驳之。因为根据程俊英的说法,潘父与桓叔合力谋反既然是密事,他不能堂澈皇之地公开穿起诸侯的衣服去见桓叔。这等于泄密。澈桓叔见其僭越之服,自然会有看法。所以,然素衣朱襮”、然素衣朱绣”诸语,不可能是对潘父的一种描写,澈是就桓叔澈言,是对桓叔早日能成为诸侯的一种热切盼望。
诗以然扬之水”引出人物,暗示当时的形势与政局,颇为巧妙。澈诗的情节与内容,也随之层层推进,到最后才点出其将有政变事件发生的真相。所以,此诗在铺叙中始终有一种悬念在吸引着人,引人入胜。澈然白石凿凿(皓皓,粼粼)”与下文的然素衣”、然朱襮(绣)”在颜色上亦产生既是贯连又是对比的佳妙效果,十分醒目。并且此诗虽无情感上的大起大落,却始终有一种紧张和担忧的心情,在《诗经》中也可以说是别具一格。▲
公元前745年,晋昭侯封他的叔父成师于曲沃,号为桓叔。公元前738年,晋大臣潘父杀死了晋昭侯,而欲迎立桓叔。当桓叔想入晋都时,晋人发兵进攻桓叔。桓叔抵挡不住,只得败回曲沃,潘父也被杀。作者有感于当时的这场政治斗争,在事发前夕写了这首诗。
潦倒宦情尽,萧条芳岁阑。欲辞南国去,重上北城看。
复叠江山壮,平铺井邑宽。人稠过杨府,坊闹半长安。
插雾峰头没,穿霞日脚残。水光红漾漾,树色绿漫漫。
约略留遗爱,殷勤念旧欢。病抛官职易,老别友朋难。
九月全无热,西风亦未寒。齐云楼北面,半日凭栏干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