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791)唐陇西人。玄宗天宝中,仕为校书郎。后为州司马,累迁大州刺史。代宗大历十四年,自秘书少监兼侍御史授鄂州刺史、当州防御使。德宗建中三年,改鄂、岳、沔三州观察防御使,讨梁崇义。襄阳平,加左散骑常侍。旋又副曹王皋讨李希烈,以泾原乱,遂止。贞元元年,为江西观察使。罢省军士,收其资粮,以为月进,希固恩宠。又进六尺高银瓶。人以此少之。七年,征拜国子祭酒。
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,曰庄姜。美而无子,卫人所为赋《硕人》也。又娶于陈,曰厉妫。生孝伯,蚤死。其娣戴妫生桓公,庄姜以为己子。
公子州吁,嬖人之子也。有宠而好兵,公弗禁,庄姜恶之。
石碏谏曰:“臣闻爱子,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。骄奢淫佚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来,宠禄过也。将立州吁,乃定之矣;若犹未也,阶之为祸。夫宠而不骄,骄而能降,降而不憾,憾而能眕者,鲜矣。且夫贱妨贵,少陵长,远间亲,新间旧,小加大,淫破义,所谓六逆也。君义,臣行,父慈,子孝,兄爱,弟敬,所谓六顺也。去顺效逆,所以速祸也。君人者,将祸是[通“事”]务去,而速之,无乃不可乎?”弗听。
其子厚与州吁游,禁之,不可。桓公立,乃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