韵译
从小就钟爱高山远壑,晚年外任才见到奇山。
奇峰标插在彩虹之外,峻岭安置在白云之间。
倾昃峭壁像忽然斜竖,耸峙的绝顶孤直弧圆。
流向大海啊江水漫漫,出涧的溪流雪浪激溅。
野棠妖冶鲜艳花未落,山樱绚丽通红似火燃。
流连忘返倾心于兰杜,怀禄仕宦寄情于芳荃。
只想采花开三次灵芝,向往九仙徘徊不离去。
散译
早年爱去远方的深谷漫游,老来见到这奇山多么快乐。
山颠耸立在彩虹之上,白云在它的腰际飞飘。
斜倾的崖壁像要忽然跌倒,绝顶伸出浑圆的帽峰一座。
宽阔的江流奔入大海,经过急滩有万颗浪珠溅落。
野海棠花开得正繁,山樱桃怒放丹红如火。
幽兰和杜若诱人忘了回归,官禄未辞心总为芳荃恋慕。
一心想去采一年开花三次的灵芝,向往九仙徘徊不忍离去。
注释
定山:一名狮子山,在浙江余杭东南。
夙龄:少年,早年。
晚莅:即莅晚。到了晚年时。
标:树立。
置:放置。
倾壁:顷危的峭壁。
归海流:流向大海。漫漫:水无涯际的样子。
浦(pǔ):河流向江海的入口。溅溅:水流急速的样子。
然:通“燃”。
兰杜:兰草和杜若。
怀禄:怀恋禄位。芳荃:香草。
眷言:眷恋。三秀:灵芝,一年开三次花,传说服之可以成仙。
九仙:九类仙人。
参考资料:
参考资料:
“夙龄爱远壑,晚莅见奇山。”诗人开头说他年轻时候就雅爱高山远壑,晚年又见到了这座奇秀的定山。实际上,沈约此时才五十余岁,这里说“晚莅”,是有意拉长从年轻到老年的时间跨度,以极言自己爱山爱水的至深至切。既是如此,而今又得新睹一座奇秀之山,诗人且惊且喜的兴奋之情,也就尽在不言之中了。所以,首联虽平言浅语,涵意颇丰。诗人对定山的总体印象是“奇”,因而称为“奇山”。
以下八句,就是围绕这一“奇”字而展开的。首状山之高绝:“标峰彩虹外,置岭白云间”,奇峰峻岭,高耸于云水之间,直刺出依天长虹之外。仅此一联,便将定山雄姿写神写活。次写山之险峻:“倾壁忽斜竖,绝顶复孤圆”,悬崖峭壁,或矗起直指长空,或斜立俯视大地,睹之令人目迷神炫;直到极顶绝处,山势才稍展平缓。“孤圆”二字传神,状写出险峻中有平缓、坦畅处见奇兀的绝顶之势。再次则写山下水势:“归海流漫漫,出浦水溅溅”。此时,诗人视线已转移到山底。只见钱塘江水浩浩荡荡,直赴大海,那奔腾激溅而起的朵朵浪花,欢快跳跃,煞是壮观。山蓄水势,水壮山威,这与绝顶之孤圆一起,都足证定山确实是无处不奇。接下来,诗人把视线从渺远的海口收转回来,静心观赏起了盛开的山花。紫的海棠,红得如火欲燃的山樱,绚丽多彩的颜色,绘写出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。“远壑”、“奇山”的神奇诱惑,大自然的无可抵御的魅力,深深地吸引着诗人,陶醉了诗人,使他留连忘返,飘飘欲仙。
所以,最后四句,诗人便由衷地抒发了返归自然的理想。兰草、杜若、荃草,是《楚辞》以来诗文中经常引用的物象,用以比喻修诚立行、洁身自好,诗人这里也因承此意。“忘归属兰杜”与“怀禄寄芳荃”虽为工整对句,却暗寓前因后果关系。惟因意属兰杜,憺而忘归,故虽为怀禄做官之人,亦情寄芳草。此联总束写景,并由景中具象征意义的兰杜芳荃,转入抒怀,在章法上显得老到圆熟。最后一联,诗人复由山间芳草,联想到可以服之成仙的三秀灵芝。意欲采而餐之,像何氏九兄弟那样,飘飖远逝,羽化而登仙。三秀由兰杜引出,盖二者都是《楚辞》中常用之芳草名,故生此联想,全不显牵强。全诗在企羡仙境的遐想中结束。
此诗写景,全是视觉形象,诗人特别注意写出两方面的特色。一是山间形势的“势差”。高至九层云霄,低迄溅溅流水,惊心有倾壁绝顶,悦目有野棠山樱,客观形势的“势差”之大,正与主观感受的“势差”相互映衬,有强烈的对比感。因而,诗篇虽然层层敷衍,步步刻画,但并不生涩呆板,而是气脉贯注,意象万千,有清新、洒脱之感。二是注重色彩描绘。诗虽不长,却五色斑斓,异彩纷陈,彩虹、白云、青山、红樱等,络绎缤纷,恍如欣赏一幅色彩绚丽的山水图画,赏心悦目,意绪留连。
参考资料:
沈约(441~513年),字休文,汉族,吴兴武康(今浙江湖州德清)人,南朝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,历史上有所谓“江东之豪,莫强周、沈”的说法,家族社会地位显赫。祖父沈林子,宋征虏将军。父亲沈璞,宋淮南太守,于元嘉末年被诛。沈约孤贫流离,笃志好学,博通群籍,擅长诗文。历仕宋、齐、梁三朝。在宋仕记室参军、尚书度支郎。著有《晋书》、《宋书》、《齐纪》、《高祖纪》、《迩言》、《谥例》、《宋文章志》,并撰《四声谱》。作品除《宋书》外,多已亡佚。
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,愈与吴郡张籍阅家中旧书,得李翰所为《张巡传》。翰以文章自名,为此传颇详密。然尚恨有阙者:不为许远立传,又不载雷万春事首尾。
远虽材若不及巡者,开门纳巡,位本在巡上。授之柄而处其下,无所疑忌,竟与巡俱守死,成功名,城陷而虏,与巡死先后异耳。两家子弟材智下,不能通知二父志,以为巡死而远就虏,疑畏死而辞服于贼。远诚畏死,何苦守尺寸之地,食其所爱之肉,以与贼抗而不降乎?当其围守时,外无蚍蜉蚁子之援,所欲忠者,国与主耳,而贼语以国亡主灭。远见救援不至,而贼来益众,必以其言为信;外无待而犹死守,人相食且尽,虽愚人亦能数日而知死所矣。远之不畏死亦明矣!乌有城坏其徒俱死,独蒙愧耻求活?虽至愚者不忍为,呜呼!而谓远之贤而为之邪?
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,城之陷,自远所分始。以此诟远,此又与儿童之见无异。人之将死,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;引绳而绝之,其绝必有处。观者见其然,从而尤之,其亦不达于理矣!小人之好议论,不乐成人之美,如是哉!如巡、远之所成就,如此卓卓,犹不得免,其他则又何说!
当二公之初守也,宁能知人之卒不救,弃城而逆遁?苟此不能守,虽避之他处何益?及其无救而且穷也,将其创残饿羸之余,虽欲去,必不达。二公之贤,其讲之精矣!守一城,捍天下,以千百就尽之卒,战百万日滋之师,蔽遮江淮,沮遏其势,天下之不亡,其谁之功也!当是时,弃城而图存者,不可一二数;擅强兵坐而观者,相环也。不追议此,而责二公以死守,亦见其自比于逆乱,设淫辞而助之攻也。
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,屡道于两府间,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。其老人往往说巡、远时事云: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,贺兰嫉巡、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,不肯出师救;爱霁云之勇且壮,不听其语,强留之,具食与乐,延霁云坐。霁云慷慨语曰:“云来时,睢阳之人,不食月余日矣!云虽欲独食,义不忍;虽食,且不下咽!”因拔所佩刀,断一指,血淋漓,以示贺兰。一座大惊,皆感激为云泣下。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,即驰去;将出城,抽矢射佛寺浮图,矢着其上砖半箭,曰:“吾归破贼,必灭贺兰!此矢所以志也。”愈贞元中过泗州,船上人犹指以相语。城陷,贼以刃胁降巡,巡不屈,即牵去,将斩之;又降霁云,云未应。巡呼云曰:“南八,男儿死耳,不可为不义屈!”云笑曰:“欲将以有为也;公有言,云敢不死!”即不屈。
张籍曰:“有于嵩者,少依于巡;及巡起事,嵩常在围中。籍大历中于和州乌江县见嵩,嵩时年六十余矣。以巡初尝得临涣县尉,好学无所不读。籍时尚小,粗问巡、远事,不能细也。云:巡长七尺余,须髯若神。尝见嵩读《汉书》,谓嵩曰:“何为久读此?“嵩曰:“未熟也。“巡曰:“吾于书读不过三遍,终身不忘也。“因诵嵩所读书,尽卷不错一字。嵩惊,以为巡偶熟此卷,因乱抽他帙以试,无不尽然。嵩又取架上诸书试以问巡,巡应口诵无疑。嵩从巡久,亦不见巡常读书也。为文章,操纸笔立书,未尝起草。初守睢阳时,士卒仅万人,城中居人户,亦且数万,巡因一见问姓名,其后无不识者。巡怒,须髯辄张。及城陷,贼缚巡等数十人坐,且将戮。巡起旋,其众见巡起,或起或泣。巡曰:“汝勿怖!死,命也。“众泣不能仰视。巡就戮时,颜色不乱,阳阳如平常。远宽厚长者,貌如其心;与巡同年生,月日后于巡,呼巡为兄,死时年四十九。”嵩贞元初死于亳宋间。或传嵩有田在亳宋间,武人夺而有之,嵩将诣州讼理,为所杀。嵩无子。张籍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