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春朝刚过,又到了秋宵时节。春花秋月,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啊!鲜艳美丽的花儿到了季春时节,色彩逐渐消退;每月十五过后,月亮就不再显得那么皎洁。月残花落,实在令人伤感不已啊!
注释
拨不断:曲牌名。又名“续断弦”,属双调宫曲调。此调流行于南宋和元代。全曲六句,基本句式为三三七七七四,押三平韵三仄韵。
恰:才,刚刚。
春花秋月:春天的花朵,秋天的月亮。泛指春秋美景。
三春:春季的第三个月,即季春时节。消:消失,减退。
落(lào):零落,凋谢。这里是韵脚。
参考资料:
参考资料:
此曲由叹时光流逝之迅疾而生“月残花落”之深慨,抒发了一种老大无奈的伤感情绪,自叹亦复叹人。春花易逝,秋月无常,表达了作者对于人生与世事的伤感心理。作者巧妙自然地借用李后主之《虞美人》词结合自己眼前的情与景,抒发了他对当时社会和人情世故的不平和不满之意,流露出他对仕途坎坷的愤懑与悲哀之情。若就诗意看,无非如此,似不足誉扬。但就内容表现而言,此词有一种令人感到似浅似深,似熟似生的效果。浅者,是因为“诗里落花,多少风人红泪”,人们已经见得很多了。而月残花落虽相似,各有心酸各有情。王和卿的这首小令从头到尾,春花秋月一路写去,别无一点“人事”的描述,其意旨归趣显得含蓄不明,这就不禁令人产生似熟还生、似浅还深之感,并由此而生吟咏的兴趣、索解的心理。
若就律艺方面而言,这支小令六句六韵,由“春”、“秋”而衍“花”、“月”,然后似轱辘蝉联而下,一脉贯通。曲中“春”字、“花”字、“月”字各出现三次,“秋”字出现两次,春、秋、花、月,反复吟唱,造成一种宛转流畅、回环往复之美。在全曲短短三十一字中,两用对偶,一为工对,一为流水对,整饬中又富于变化,显得和顺谐畅。同时用典自然浑化,若出己手,这一切却又使得它流光溢彩,具有了不可或缺的艺术价值。
生活在金末元初的王和卿,散曲作品并不多,既有滑稽调侃,粗俗嘲谑之风,也有空灵之作,如这首小令。但无论哪类作品,皆颇具特色。其题材、风格之多样,也可以说预示了元代散曲多元发展的端倪。
参考资料:
王和卿, 元代散曲家。大名(今属河北省)人,生卒年字号不详。《录鬼簿》列为"前辈名公",但各本称呼不同,天一阁本称为"王和卿学士",孟称舜本却称他为"散人"。他与关汉卿是同时代人,而又比关汉卿早卒。明·朱权《太和正音谱》将其列于“词林英杰”一百五十人之中。现存散曲小令21首,套曲1首,见于《太平乐府》、《阳春白雪》、《词林摘艳》等集中。
六国破灭,非兵不利 ,战不善,弊在赂秦。赂秦而力亏,破灭之道也。或曰:六国互丧,率赂秦耶?曰:不赂者以赂者丧,盖失强援,不能独完。故曰:弊在赂秦也。
秦以攻取之外,小则获邑,大则得城。较秦之所得,与战胜而得者,其实百倍;诸侯之所亡,与战败而亡者,其实亦百倍。则秦之所大欲,诸侯之所大患,固不在战矣。思厥先祖父,暴霜露,斩荆棘,以有尺寸之地。子孙视之不甚惜,举以予人,如弃草芥。今日割五城,明日割十城,然后得一夕安寝。起视四境,而秦兵又至矣。然则诸侯之地有限,暴秦之欲无厌,奉之弥繁,侵之愈急。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。至于颠覆,理固宜然。古人云:“以地事秦,犹抱薪救火,薪不尽,火不灭。”此言得之。
齐人未尝赂秦,终继五国迁灭,何哉?与嬴而不助五国也。五国既丧,齐亦不免矣。燕赵之君,始有远略,能守其土,义不赂秦。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,斯用兵之效也。至丹以荆卿为计,始速祸焉。赵尝五战于秦,二败而三胜。后秦击赵者再,李牧连却之。洎牧以谗诛,邯郸为郡,惜其用武而不终也。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,可谓智力孤危,战败而亡,诚不得已。向使三国各爱其地,齐人勿附于秦,刺客不行,良将犹在,则胜负之数,存亡之理,当与秦相较,或未易量。
呜呼!以赂秦之地,封天下之谋臣,以事秦之心,礼天下之奇才,并力西向,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。悲夫!有如此之势,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,日削月割,以趋于亡。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!
夫六国与秦皆诸侯,其势弱于秦,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。苟以天下之大,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,是又在六国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