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明](约公元一六一五年前后在世)字仲茅,上元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明神宗万历四十三年前后在世。万历二十九年(公元一六0一年)进士。历官光禄寺少卿。彦长于词,尤工小令,以淡雅见称。词集今失传,仅见于各种选本中。
郑君得自然,虚白生心胸。吸彼沆瀣精,凝为冰雪容。
大君贞元初,求贤致时雍。蒲轮入翠微,迎下天台峰。
赤城别松乔,黄閤交夔龙。俛仰受三命,从容辞九重。
出笼鹤翩翩,归林凤雍雍。在火辨良玉,经霜识贞松。
新居寄楚山,山碧溪溶溶。丹灶烧烟煴,黄精花丰茸。
蕙帐夜琴澹,桂尊春酒浓。时人不到处,苔石无尘踪。
我今何为者,趋世身龙钟。不向林壑访,无由朝市逢。
终当解尘缨,卜筑来相从。
王孙圉聘于晋,定公飨之。赵简子鸣玉以相,问于王孙圉曰:“楚之白珩犹在乎?”对曰:“然。”简子曰:“其为宝也,几何矣?”曰:“未尝为宝。楚之所宝者,曰观射父,能作训辞,以行事于诸侯,使无以寡君为口实。又有左史倚相,能道训典,以叙百物,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,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;又能上下说于鬼神,顺道其欲恶,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。又有薮曰云,连徒洲,金、木、竹、箭之所生也,龟、珠、角、齿、皮、革、羽、毛,所以备赋,以戒不虞者也;所以共币帛,以宾享于诸侯者也。若诸侯之好币具,而导之以训辞,有不虞之备,而皇神相之,寡君其可以免罪于诸侯,而国民保焉。此楚国之宝也。若夫白珩,先王之玩也,何宝之焉?”
“圉闻国之宝,六而已:圣能制议百物,以辅相国家,则宝之;玉足以庇荫嘉谷,使无水旱之灾,则宝之;龟足以宪臧否,则宝之;珠足以御火灾,则宝之;金足以御兵乱,则宝之;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,则宝之。若夫哗嚣之美,楚虽蛮夷,不能宝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