嵇康(224-263,一说223-262),字叔夜,汉族,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曾娶曹操曾孙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。
四言诗十一首·其十一
嵇康 〔魏晋〕
答二郭诗 其三
代秋胡歌诗 其四
五言赠秀才诗
与阮德如诗
酒会诗
代秋胡歌诗 其三
代秋胡歌诗 其一
代秋胡歌诗 其六
述志诗 其二